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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关于开展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6-20 16:20 编辑录入: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和《甘肃省2025年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专项行动方案》(甘设专责农机发〔2025〕6号)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补贴对象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报废补贴范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为国家确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包含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获机、采棉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等15个机具种类和省上自行确定的犁、旋耕机、微耕机、青(黄)饲料收获机、打(压)捆机、薯类收获机、根茎类收获机、全膜双垄沟铺膜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果蔬烘干机、粮食清选机等12个机具种类。后续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工作部署,适时按程序调整补贴机具种类。

三、报废条件及要求

申请报废的农机应来源清楚合法、主要部件齐全,机主就其 来源归属及报废原因等作出书面承诺。

(一)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申请报废的拖拉机和联合 收割机应当主要部件(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机架/机身)齐全。

(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申请报废的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身份信息。

(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机可申请报废,对于严重残缺、非法拼装改装、来历不明的不予受理。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农机,参照《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附件7)。

2.对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技术落后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机主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附件3)中填选报废原因。国家未明确设定使用年限条件的农机,由机主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确定。

3.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

(四)报废农机数量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数量分别不多于3台(套)、8台(套)。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报废数量不受限制。

四、补贴标准及补贴时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补贴等3部分构成,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根据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

1.通用类农机报废补贴标准。纳入中央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包含稻麦联合收割机、玉 米联合收获机、采棉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 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等8个种类的通 用类农机,报废补贴额执行中央最高报废补贴额标准,并按照具体要求予以测算确定。其中:报废稻麦及玉米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及抛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报废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报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并购置同种类机具设备,在测算报废补贴额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对于尚未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的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按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更新补贴标准。对于以购置新机为前提的报废农机种类,在申领报废补贴时,机主应提供购置同种类新机的有效证明。

2.非通用类农机报废补贴标准。省上自行测算确定补贴标准的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粮 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犁、旋耕机、微耕机、青(黄)饲料收获机、打(压)捆机、薯类收获机、根茎类收获机、 全膜双垄沟铺膜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果蔬烘干机、粮食清选机等19个种类的非通用类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报废农机运输拆解成本、是否含废弃污染物、回收残值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3.机具更新补贴标准。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按《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补贴额一览表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立即停止回收业务。

五、回收拆解企业要求及企业名单

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业务内容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报废回收的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参考《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等开展回收拆解工作。

甘州区当前已报备且具有农业机械回收并拆解资质的企业有甘肃省坤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甘肃陇环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张掖煜伟商贸有限公司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有张掖市建龙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张掖苏美仑现代农业科技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除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外的所有农机具报废拆解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由上述五家企业承担,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按照“谁销售、谁回收、谁报废、谁更新”的报废更新模式,以生产及经销企业为报废更新市场主体。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农机。机主自愿将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回收企业并提供《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回收企业应核对机主和报废农业机械的信息,拍摄机主与整机合影、整机铭牌等照片,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回收企业对回收的农业机械应及时进行拆解并建立拆解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包括《确认表》、铭牌、发动机号码、底盘号/机架号、人机合影、拆解过程监控录像、残值支付凭证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区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机主应在报废拆解前持《确认表》和牌证等资料,到监管机构申请办理牌证注销。通过甘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纸质档案、报废补贴系统,核对发动机号码、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底盘号/机架号和机主信息后,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书》上签注相应的意见。对非机主本人牌证的由机主提出注销申请,监理机构核对资料后对本地牌证的办理注销手续、对非本地牌证的向原核发地监理机构致函协调办理牌证注销。对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监理机构和区农机中心共同核对其铭牌或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底盘号/机架号等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唯一性后签注相应的意见。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承诺书》等资料,向区农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公示,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的机主通过“社保卡”或对公账户兑现补贴资金。区农机监管股建立报废农业机械补贴档案,补贴档案应包括报废农机补贴信息台账、《承诺书》《确认表》、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机合影照片、拆解过程监控录像、补贴兑付凭证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操作实施流程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行“自主交售、定额补贴、先交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0936-8227632

咨询服务单位: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管股(滨河新区水务局三楼306室)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甘州区农业机械报废并更新补贴额一览表.docx

附件2:报废农业机械年限表.docx

附件3:甘州区老旧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名单.doc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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